刑法法规
来源:江阴刑事律师网时间:2023-01-12 10:39:23
年满14周岁的人,贩卖毒品的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,公安机关机可以立案侦查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十七条 【刑事责任年龄】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相关阅读:
江阴刑事律师告诉你,哪些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江阴刑事律师:邵伟洪
咨询电话:18006161688
执业证号:13202200410789266
执业律所: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
办公地址:江阴市人民东路1091号佳兆业广场20楼
法律专长:刑事辩护,取保候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