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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江阴刑事律师网时间:2023-01-12 10:37:21
江阴律师解析:损害公民财产,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?
损害公民财产的,如果不构成犯罪的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构成犯罪的,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四十九条 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七十五条 【故意毁坏财物罪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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